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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體及心理狀況描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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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個案在庇護職場中的工作能力(職務分析、現場試作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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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務及職業分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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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質:是否需要監督、協助?是否能為市場接受?還差多少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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速度:與一般人(如有市場標準及與市場標準比較、如無市場標準可以與職評人員或就服人員的速度來比較)比較,是否符合?還差多少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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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使用之職務再設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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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庇護性就業場所曾經訓練的項目及策略,個案對於這些訓練項目及策略的表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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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案之就業安置建議:如果個案適合繼續待在此庇護職場,則撰寫強化項目;如果不適合,則另做其他適合之就業方向或安置類型建議。就業安置建議需考慮家長及個案之意願與動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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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要使用之職務再設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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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案所需要加強的地方:如果已經訓練過且策略正確也確實執行,但個案一直沒有什麼改善的話,則不需要撰寫強化項目;如果已經訓練且個案持續有進步的話,則列為強化項目;如果沒有訓練,則撰寫強化項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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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體及心理狀況之描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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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業訓練項目之職業分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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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案之興趣與動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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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案之性向與學習能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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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適合此職業訓練職種:如果個案適合則撰寫訓練時的注意事項;如果個案不適合的話,則另做其他適合之安置類型建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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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業訓練時之注意事項。 |